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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   日期:2023-06-21

各党支部、各部门:

清明、“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教育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廉洁自律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教育引导中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不断强化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强化自我约束,营造廉洁、文明、安全过节氛围。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亲自部署和督查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头雁效应”,以良好的纪律作风为中心党员干部职工树标立杆。

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

节日期间,中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各项纪律要求,防止节日腐败。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高档烟酒和名贵特产等;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单位内部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严禁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其他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

四、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纠正;中心纪委委员、纪检干部、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中心兼职纪检监督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纪委汇报;纪检室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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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纪委

2023年4月4日